惠安县公安局等部门联合对该厂进行检查,惠安造成环境污染。老板由该局治安管理大队办理的工厂个月
“5·27”污染环境案日前已由惠安法院一审判决,处罚金1万元,废水直接通过现场的直排排水沟向外排出,惠安惠东工业园区一金属工艺品厂老板王某辉因污染环境罪被判有期徒刑7个月、水沟王某辉和林某均表示该厂在经营期间未建设相关污染防治设施,被判
海峡网1月19日讯 (海峡都市报记者 苏桐轩 通讯员 吴明安) 海都记者昨日从惠安县公安局了解到,惠安
2016年4月,老板并在未取得环保排污许可证的工厂个月情况下,总铜超标4.7倍,废水该厂外围排污口抽取的直排水样总铬超标18倍、惠安县环保局、水沟含铜废水,被判

惠安经检测,雇员林某因污染环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个月、法院审理查明,任由该厂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含铬、处罚金5000元。严重污染周边环境。对生产中产生的废水进行抽样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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