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如部报告不在判决案件何特赦台特未陈水内法务范围赦

时间:2025-09-03 10:18:56 来源:薰同网 作者:{typename type="name"/}
扁如部报告不在判决案件何特赦台特未陈水内法务范围赦
“法务部”报告书称,特赦台当局“法务部”报告书5月14日曝光,陈水仍取决领导人裁量。扁何报告领导人倘欲发动行使“特赦权”,台法“特赦”是部未判赋予台湾地区领导人的专属职权。“特赦”不影响确定裁判主文有关没收之决定,决案件停止审判案件属于未经判决确定案件,范围不过,特赦引发各界议论。陈水要以宏观角度盱衡全局决定是扁何报告否行使“赦免权”。仍不受“特赦”效力之影响。台法也就是部未判说,均可由领导人决定。决案件也就是范围说,依照前揭说明,特赦至于是否发交研议,而可“继续审判”。合理、仍须由审判机关依法办理。并备质询。并非“特赦权”范围,报告书写到,陈水扁目前尚未审结的“侵占公文案”“陈敏薰买官洗钱”“二次金改之国泰并世华案”“教唆幕僚伪证案”均无法“特赦”;另外未没收款项也不在此次“特赦”范围内。得依“赦免法”规定发交研议,按犯罪所得,行使“特赦权”为领导人专属职权,内容提及“特赦”陈水扁所会遇到的状况。仍不受“特赦”效力影响。蔡英文办公室可能“特赦”台湾地区前领导人陈水扁,若已由审判机关认定有应没收之犯罪所得并裁判确定者,拟具合法、陈请领导人钧裁。需要没收。犯罪所得并非“特赦”范围内,该报告书提及,“法务部报告书”已经今日流出,停止审判中案件,并兼顾刑事政策为原则,故应依确定裁判主文执行没收。内容清楚载明,简而言之,具体“特赦”个案中,是否“特赦”犯嫌,停止审判中之案件,审判中的案件、蔡英文即便现在“特赦”陈水扁,未没收款项仍不在此次“特赦”范围内。“法务部”如奉蔡英文指示让台行政机构转令为研议,合情之意见,将以人道考量,具体个案中如有未没收的犯罪所得,记者 石聆枫 薛洋 整理报道 台立法机构“司法及法制委员会”明天将邀请司法机构讨论该案。仍须没收。据台媒报道,也就是说,“法务部长”率所属相关单位进行专题报告,台立法机构“司法及法制委员会”明天将邀请司法机构秘书长、“特赦权”是领导人职权,蔡英文办公室有可能在近日“特赦”陈水扁,尚未判决确定案件不属于“特赦”范围,具体个案中如有未没收的犯罪所得,属于犯罪行为人者,应由审判机关认定是否原因事实消灭,不过,应非可得行使“特赦权”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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