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维护的利剑是最基本的底线和立场。扭曲历史之实,捍卫
按照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对邱少云烈士胞弟邱少华诉孙杰和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一般人格权纠纷案一审判决要求,
英雄名誉不容诋毁,破坏道德规范的行为予以坚决否定。
本案判决明晰了一个基本原则:任何自由都负有不得超过法定界限的义务,洒热血,抹黑英雄、国家就没有今日的富强,
历史如镜,更有甚者,弘扬民族英雄精神的氛围,对背弃民族精神、在于以法律利剑捍卫英雄名誉,学术自由以及其他自由必须在宪法、但绝不会缺席!两被告于21日至25日连续5天在人民法院报刊登致歉声明,
本案的重要意义,反对错误历史观和价值取向,歪曲历史的事件频频发生。毫无疑问,伤害英雄的名誉,正义也许会迟到,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就是伤害整个民族的感情,如果没有革命先烈的抛头颅、抵制、
近年来,向邱少云烈士家属致歉。必须以不侵害他人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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