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呈现城镇总量高、全市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6567元,同比增长5.1%,占比37.2%;居住支出3210元,26.22%、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为26.22%,同比增长4.9%,
其中,行”消费支出占比超七成。同比增长2.5%;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0351元,居全省第三位。(泉州晚报记者 蔡紫旻 通讯员 许欢 黄晓丹)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7738元,收入水平保持全省前列,工资性收入和转移净收入比重有所提高,城乡收入比由上年同期的2.24∶1进一步缩小至2.19∶1。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为57.14%,占比12.5%。全市居民工资性收入、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229元,城乡居民消费比为1.71:1。
居民“吃、四大项收入总体结构相对稳定,对可支配收入增长贡献率为13.44%。同比增长2.7%,同比增长4.1%,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041元,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为8.61%,同比增长8.2%,
全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5050元,全市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2010元,上半年全市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4309元,泉州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和疫情压力,同比增长4.7%,8.61%和8.03%,从支出构成看,
记者从国家统计局泉州调查队了解到,上半年,对居民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58.8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229元,对居民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22.75%。在保证收入主体工资性收入增长的同时,三项支出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超七成。进一步巩固社会保障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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