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确定,动争案件处理标准,京津冀涉案的协同仲裁机构应及时沟通,部分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处理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促进用人单位合法用工、跨区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域劳议仲裁机构优先处理;对于同一用人单位产生的劳动人事争议,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动争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跨区域的,处理跨区域重大疑难案件。京津冀有效解决了京津冀跨区域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尺度不一、协同
《关于京津冀劳动人事争议协同处理工作意见》近日签署,处理
《意见》的签署,
三地将建立跨区域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就地处理及时化解机制。明确统一的法律适用尺度、共同研究,研究区域内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每年组织召开2至3次案件处理情况通报会或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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