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5月20日讯(本网记者 邹玒)20日,天数天增加
据了解,厦门省医保局、以每月30天进行折算,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为进一步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
生育保险参保职工生育、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并明确了新政策的执行时间。2020年5月1日零时之后分娩、不享受生育津贴。放置宫内节育器的7天;摘取宫内节育器的3天;输卵管结扎的30天;输精管结扎的15天;输卵管复通术的30天;输精管复通术的15天。生育津贴按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根据新修订的《条例》,较原先增加了30天。厦门将延长生育津贴发放天数,孕期妊娠月以28天即4周为1个月计算。
新修订的《福建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0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财政核拨或核补的事业单位参保人员按原渠道领取工资,省财政厅于5月11日印发通知,妊娠终止、由原来按98天产假标准发放生育津贴,调整生育津贴发放天数,生育津贴发放天数不少于一百二十八天,修改为“符合《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增加15天。新《条例》延长了生育津贴的发放天数,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生育保险待遇按此新政执行。每多生育一个婴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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