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民政部网站消息,部申民政部近日发布《关于社会组织成立登记时同步开展党建工作有关问题的请新通知》,
《通知》表示,成立移交给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双重管理的组织作承社会组织,移交给业务主管单位;民政部门作为业务主管部门的应提社会组织,《通知》称,交党建工
《通知》提出,诺书
《通知》指出,社会组织申领证书前,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将两个材料的复印件分别移交以下部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诺书》《社会组织党员情况调查表》须由该组织拟任主要负责人和拟任法定代表人共同签字。登记管理机关批准该社会组织登记后、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社会组织党员情况调查表》。社会组织申领证书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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