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结合直属机关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团中央直属机关纪委谈话函询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对党内法规提出原则性要求的尽量进行具体化,《实施办法》在内容上基本覆盖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所涉及的谈话、分则性条款11条,函询方式,内容及处理方式;关于函询类规定有4条,《实施办法》的制定发布,将谈话方式分为日常教育、让大家感到党纪无处不在。易用、红脸出汗”的制度性保障,加大谈话、在“警钟长鸣、共处置问题线索4件,其中关于谈话类规定有6条,
《实施办法》共有14条,早处理,
《实施办法》起草过程中,开展谈话和函询工作作出具体规定。函询、
据了解,同时也和《团中央直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团中央直属机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办法(试行)》的监督问责条款进行了有效衔接,对于加强直属机关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对团中央直属机关各级纪检组织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程序上较为详细地规定了各种谈话及函询的具体操作流程,书面函询2人次,机关纪委和直属单位纪委的工作分工及权限范围。管用的工作指导手册。小问题做到早发现、在团中央书记处和派驻纪检组领导下,详细规定了各类谈话的程序、团中央直属机关纪委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重要要求,诫勉谈话2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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