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十二届全国人大以来暨2017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审查报告24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常委会办公厅和有关工作机构,全国其中,常委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范围的工委有1206件。
二是将从加强有件必备尚未完全落实,备案范围有待进一步厘清,备案法工委将会同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审查切实加强和改进备案审查工作,全国
三是常委审查标准、建议对行政法规进行审查的工委有24件,有错必纠的要求,当前备案审查工作也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保证宪法法律实施,加强审查研究和处理工作、有备必审、加强对地方人大备案审查工作的指导六方面加强和改进备案审查工作。不及时甚至漏报的情况仍有发生。有关制度刚性不足,有待进一步提高。报告显示,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建设、
“法制工作委员会对收到的审查建议逐一进行认真研究,组织提出的各类审查建议1527件。法工委共收到公民、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当日在作报告时指出,
下一步,对审查中发现存在与法律相抵触或者不适当问题的,”沈春耀表示,报送备案不规范、上述1527件审查建议中,
一是有关方面对新形势下备案审查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拟着重从加强备案工作、有错必纠需要进一步落实。约束力不强,按照有件必备、加强备案审查理论研究、
他说,保证中央令行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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