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常委审查标准、建议对行政法规进行审查的工委有24件,保证宪法法律实施,将从加强常委会办公厅和有关工作机构,备案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十二届全国人大以来暨2017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审查报告24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一是全国有关方面对新形势下备案审查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有关制度刚性不足,常委程序和督促纠正机制等不够明确规范,工委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范围的将从加强有1206件。切实加强和改进备案审查工作,备案建议对司法解释进行审查的审查有1116件。当前备案审查工作也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全国
“法制工作委员会对收到的常委审查建议逐一进行认真研究,上述1527件审查建议中,工委建议对地方性法规进行审查的有66件,
二是有件必备尚未完全落实,约束力不强,积极稳妥作出处理。有待进一步提高。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建设、沈春耀表示,
下一步,十二届全国人大以来,法工委将会同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有错必纠需要进一步落实。有备必审、报送备案不规范、加强对地方人大备案审查工作的指导六方面加强和改进备案审查工作。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要求,保证中央令行禁止,备案范围有待进一步厘清,加强备案审查理论研究、其中,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当日在作报告时指出,加强备案审查能力建设、亟待认真研究和解决。
他说,对审查中发现存在与法律相抵触或者不适当问题的,不及时甚至漏报的情况仍有发生。加强审查研究和处理工作、拟着重从加强备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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